被拆迁人因为在征地拆迁中的被动局面被对方掌控,而拆迁方经验丰富适时的更换着战术,许多被拆迁人表示“看不懂”!晏清律师在此就将很多在征地拆迁中出现过的这些拆迁方的“惯用方法”给大家“曝光”。
威胁一“你走不走?再不走就强行拆!”
拆迁方最惯用的心理战术就是强拆威胁,强拆?很多朋友听到强拆后就畏惧了,害怕扛到最后不但原先的补偿没有了,就连房屋也保不住了,所以迫不得已同意在不满意的安置补偿协议上签字。
晏清律师提示:强拆不是你想拆就能拆的,难道拆迁方随口一说强拆就强拆了么?不!拆迁方利用被拆迁人对强拆及强拆后果不可预知的心理恐慌进行心理攻势,迫使被拆迁人屈服。晏清律师请大家一定要注意,对于广大的被拆迁户来说,合法房屋上有且只有一种合法强拆方式——司法强拆(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补偿决定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威胁二“你不走就算了,我们不拆你家了。”
这种方式也是拆迁方常用的一种,拆迁进行到剩余户数不多的时候,如果被拆迁人始终不向拆迁方妥协,有可能拆迁方会突然转变态度:“下个星期你再不签字就算了,我们也不打算拆了,你就继续呆这算了,到时候统一停水停电你自己看着办。”
晏清律师提示:拆迁范围不是任何一个拆迁工作人员就能确定的,拆迁方说变就变的态度就是为了给不懂法的被拆迁人施加压力,根本目的就是让被拆迁人感到心慌,主动来找拆迁方,主动妥协。
一般来说被拆迁人在坚持一两年以后,长期的心理紧张、疲惫,承受能力都已经到了一个临界点,晏清律师认为如果在这个时候告诉他不拆了,那就是暗示他前期的所有努力都白费了,所以不少人会在这个环节妥协了。
威胁三“只要3个月内走的补偿10万,三个月后一分没有!”
拆迁方还有“一把利剑”便是利用人爱占便宜的心理以达到短期内快速签约的目的。到期不签定补偿协议将取消获得拆迁奖励补偿的资格,这是拆迁方很常用的一个心理战术。
1、拆迁方在入户测量的时候,几乎每户都多量了一些平米数;
2、不够条件的大病补助、困难户补助拆迁方给予一定程度的补偿;
3、只要签字额外奖励万元拆迁安置;
4、......
等等类似于以上几种在拆迁员的帮忙下,被拆迁人得到了一些政策以外的好处,但这些“意外惊喜”都有一个统一的条件:在固定期限之内。如果你迟迟不签字,拆迁员就会暗示你,以后我不负责你们的拆迁工作了,换人以后这些可能都会没有保证了。
晏清律师提示:实际上这只是拆迁人的策略,多提高的奖励费都是从被拆迁人应得的补偿里扣出来的,只要维权得当,你拿到的拆迁安置总额一定高于你的奖励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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